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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玉娇案宣判:有罪,但免除处罚
日期:2009-06-19 08:20:10
    6月16日上午,沸沸扬扬的邓玉娇刺官案尘埃落定。湖北巴东县法院对该案一审结束,并当庭宣判,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,但属于防卫过当,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,又有自首情节,所以对其免除处罚。如果邓玉娇不再上诉,而巴东县检察院也不再抗诉,那么该判决的生效也就指日可待。那时,邓玉娇才在法律上彻底恢复自由身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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